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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36/2016-13015

    发文机关: 抚州市体育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16-03-08 11:29:08

抚州市体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抚州市体育局

 

市政府办: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5]22号文和赣府厅明字[2015]15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抚州市体育局是抚州市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我局精心编制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加强督导、落实责任、有条不紊地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和负责处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努力做到信息公布及时、处理投诉迅速、每月一统计、信息上传有记录。

  二是依照公开信息的目录和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依制度办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有关信息,特别是关系到公众利益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都按照规定的范围、时限,如实向服务对象或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截止年12月30日,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公开信息112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法规文件37条、发展规划4条、工作动态65条、财经信息4条,较2014年度的67条数增长67%。

 

  五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1.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本年度无要求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2.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禁止上网。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有效防止了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要求,及时公开了抚州市体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抚州市体育局2014年收支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我局无行政收费内容。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工作无专职工作人员;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四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少,主要是网上公开。2016年,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的方便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