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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抚州城市建设老照片活动启事

发布日期: 2021-05-31 14:48 来源: 市住建局

“远色入江湖,烟波古临川”。这是古人对抚州景色的诗化描述,那个年代没有照片,现代人只能通过诗句来想象当年的抚州模样。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不经意间,我们现代人对城市的记忆也开始在城市的建设、改造和发展中逐渐消逝。

2021年,迎来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华诞。为全面展示建党100周年抚州城市发展的巨大变迁,彰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显著成就,重温城市建设风雨历程与奋斗足迹,更为抚州人民留下温暖的城市记忆,特面向全市开展城市建设老照片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由社会各界收藏或拍摄的从1921年至2021年,反映建党100年来抚州城区(含临川区、抚州高新区)城市建设领域巨大变迁的各类照片(包括旧出版物刊载的老照片,以及有明显反映抚州地理特征的合影老照片等,能反映历史变迁的对比照片最佳),主要包括:

1、不同阶段城市面貌的老照片,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公共建筑、老街老巷、中心广场、城中村变迁、公共交通及其他老百姓耳熟能详的标志性建(构)筑物,以及同一景观前后变化明显的照片。

2、抚州城市建设发展重要事件、重要历史沿革的照片,以及反映提升城市形象的国家级重大创建活动照片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

3、不同时期抚州重大工程建设场景照片,如标志建筑、道路、桥梁、车站等。

4、其他反映抚州城市建设发展巨大变迁的照片、摄影摄像作品。

二、征集要求

1、照片须影像清晰,内容紧扣主题、导向正确、新旧对比鲜明,且能体现一定代表性和纪念性意义。

2、照片彩色、黑白,尺寸不限。原始照片或翻拍、扫描的均可,并附上照片作者、拍摄内容、拍摄时间、地点、事件等相应文字说明。

3、原始照片须无严重划痕、失真和变色。数码照片不能作电脑处理,不能添加任何景物或人物,保证内容真实性。

4、投稿的照片数量不限,但必须对投稿照片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涉及投稿照片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或单位自负。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底。

四、鉴定存档

征集活动结束后,市城建档案馆将组织对老照片进行筛选和鉴定,入选老照片将作为重要档案永久保存,并拥有使用权。入选者赠送《建党100周年抚州城市建设图志》大型精美画册一册

五、投寄方式

从即日起投稿人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交等方式投送老照片。

电子版照片请发送至电子信箱:371596820@qq.com。原始照片请寄送至抚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抚州市陆象山大道699号,城建综合大楼5楼),邮政编码344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老照片征集”。联系电话:0794-8251859。

投寄照片时请附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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