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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08/2024-41774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08

抚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抚州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抚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主动公开,助力社会发展。积极主动公开财政政策、财政收入、促消费专项资金、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督促本级各预算单位及时主动公开部门预算,网上检查覆盖面达到 100%。做好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公开力度。按月公开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精准反映财政资金收支整体运行情况。细化财政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公开,按月度公开资金拨付、分配、支付进度,推动直达资金加速落地、直接惠企利民。聚焦财政决策、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着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强化组织保障注重建章立制2023年,抚州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雷速体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加强保密审查的同时,对应依法公开的信息,都及时进行主动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局党组和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并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选派责任心强、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保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策,进一步细化、深化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等情况的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公开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围绕市财政重要事项和工作部署,细化政务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的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强化监督、阳光操作,并进一步加大对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坚决杜绝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情况的发生。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切实领会条例精神,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狠抓落实上出成效。

2023年度,我局共公开了各类信息825条,其中工作动态191条,通知公告127条,财政信息公开59条,政策法规7条,专项资金44条,单位预决算213条,人事任免12条,财苑风采7条,县区财经24条,会计服务40条,政府采购36条,机关党建17条,减税降费11条,其他37条;通过互动平台回复91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8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05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中,市财政局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二是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实施。?

下一步,抚州市财政局将按照中央、省、市政府雷速体育: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强化多元化解读能力,通过图解、视频、问答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可及性,让理解、使用、监督财政政策更加容易,切实提高群众财政政策的知晓率。加大公开力度,着力加强财政资金、政策方面的发布力度,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充分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须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市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