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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2月28日在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 2024-03-27 10:42 来源: 抚州日报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8日在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温珍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市委唱响“一大品牌”、实施“六大战略”、推进“三大建设”决策部署,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抚州检察工作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服务保障现代化新抚州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四大检察”案件11083件,同比上升26.4%。29个案例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43个集体和68名个人获市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最高检授予集体一等功,涌现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国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全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达标,市检察院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广昌等6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单位。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以能动履职强化政治建设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出台“第一议题”制度规定,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15项举措,以上率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合运用全员政治轮训、上专题党课、下基层宣讲等方式,示范带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层层递进、走深走实。

不断擦亮忠诚底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抓实中央政法委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0件次。制定34项具体举措,落实落细《中共中央雷速体育: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发28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刻汲取龚建华、肖毅、殷美根等案件教训,严肃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一体整改省委巡视抚州、市委巡察全市检察系统反馈问题,做到常态长效。积极培育“检察先锋 守护正义”党建品牌,1个支部获评全市模范党支部,1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注重突出检察特色,做好“结合”文章,一体抓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全体检察干警灵魂深受洗礼,思想根基夯实筑牢。唯实求真抓调研,发现并解决问题74个,转化运用成果34项,出台制度机制38项。合力推进10项民生项目,群众司法获得感更足。严肃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逐案复查不起诉、撤回起诉等5类317件案件,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专项整治“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不高”问题,数据准确率跃居全省前列。

二、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以能动履职助力平安抚州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依法惩治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政治谣言、有害信息等犯罪。突出惩治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324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27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犯罪744人。坚持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提款转账等关联犯罪,起诉846人。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态度,起诉91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98人。坚持深挖彻查,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4人。推动长效常治,向重点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8件。创新运用一体化办案模式,高效办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施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依法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9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06%;一审服判率97.39%,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53.64个百分点。崇仁县检察院创新适用“不起诉+公益服务”开展轻罪治理:9名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一定时长公益服务并经考察合格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0件,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等考核。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能动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参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3件。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7人。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7人,追赃挽损2936万余元。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起诉27人,其中“自洗钱”犯罪16人,同比上升35%,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起诉虚开发票等涉税犯罪43人,1名干警获评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更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大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问题治理力度,起诉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犯罪14人。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清理刑事“挂案”14件,办理民事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3件。密切与工商联、侨联、商会协作,办结企业诉求99件,提供法律服务248件次。制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运行操作规范,帮助、监督21家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规范经营,依法对6家涉案企业、8名企业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跟进服务文化创新强市建设。强化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起诉妨害文物管理犯罪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金溪县检察院因地制宜打造“古村有声”检察文化品牌,办理的全国首例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4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

积极助力美丽抚州建设。深化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检察公益诉讼+12345热线”等协作机制,开展打击整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98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8件。聚焦废旧农用薄膜“白色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推动建立回收点37个,回收废旧农用薄膜120余吨。强化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22件。积极探索以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

充分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加强监检衔接,强化协作配合,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6件,已起诉40人,依法对8名原县处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坚定不移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严厉惩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等行贿犯罪,起诉10人,追赃挽损2.9亿余元。

四、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以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把证据标准,做优刑事检察。会同公安机关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坚持源头提升案件质量,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482件。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48人、不起诉57人;对应当予以逮捕、移送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308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件。对辖区内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发现并监督纠正问题396个。联合市司法局与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司法局建立闽赣山区边界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区域活动监管。

提升能力水平,做强民事检察。更加注重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5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4件。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4件。加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老赖”15人。严惩虚假诉讼,监督纠正“假官司”7件。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3件,同步做好息诉和解、释法说理等工作。加强民事和解工作,促成84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息诉。

积极主动探索,做实行政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9件。通过调查核实、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措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6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全省率先出台工作指引,规范行政违法监督线索内部移送工作;与市司法局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同步审查相关不起诉案件并建议给予行政处罚690人,切实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问题。

突出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2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与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会签意见3个,构建起各方协作、共建共担的公益保护机制。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要求,开展“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0件,推动挽回、复垦耕地9200余亩,追缴耕地占用税2000余万元。

统筹力度准度,协调推进检察侦查。充分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依法对755件案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力度,组建侦查人才库,统筹全市检察资源力量,立案查办5件5人。

五、坚持和践行司法为民,以能动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保障群众生活安康。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6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2件。黎川县检察院履职发现辖区内部分豆角分拣、配送点使用微毒杀菌农药后,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推相关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检查。南丰县某微商销售“三无”减肥产品1000余份、售价3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索销售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持续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协同市城管局排查整治问题窨井盖336个,并厘清窨井盖权属关系、日常监管职责、施工标准等方面问题,为制定出台《抚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贡献检察智慧。

呵护未成年人更好成长。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市委政法委具体指导、市直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将“刘莹姐姐工作室”升级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品牌,未成年人犯罪率、溺亡率等呈下降趋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较严重的未成年人起诉135人;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104人。精准制定帮教方案,促成返学、就业61人,南丰、乐安、宜黄等3个基层检察院创新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强化早期预防、监管约束。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严重监护失职的“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54份。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41人。联合有关部门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倒查强制报告案件47件,开展入职查询26497人次,对有前科劣迹人员不予录用13人、解聘18人。聚焦校园周边安全、特殊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72件。

化解群众涉检涉诉烦心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深化落实“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涉检信访同比下降11%。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792件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后续每月进展答复”。两级检察院领导常态化下访接访,持续落实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案件化解率90.9%。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全年开展检察听证1638件,矛盾化解率98.84%。开展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1个办案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给特殊群体中国竞彩网司法关爱。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诉25人,追赃挽损502万余元。联合妇联组织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共向156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213万余元。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受家暴妇女等群体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案件108件。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能动履职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组织部门任免调整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29人次,市检察院和7个基层检察院按同级政府部门正职选配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落实统战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选配党外班子成员5人;7名必须交流的领导干部已全部完成交流;大力推进年轻干部选用,40岁左右班子成员30人。狠抓领导班子业务培训、专业实训,66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146件,其中检察长带头办案141件。

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9条举措及精准帮扶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34条措施,完善市检察院领导挂点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帮扶、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工作机制,遴选8名检察官充实基层一线办案队伍。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对表现突出的8个集体和25名个人予以及时激励。提升专业素能,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1902人次,8名干警获全省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积极研发并应用法律监督模型成案77件。用好公检法同堂培训平台,推动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新理念融入执法司法实践。

严明纪律作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与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开展集体政治谈话3轮54人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九查九改”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三严五整”集中攻坚行动、“科股长文化”专项整治,弘扬新风正气。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996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记录报告89件。严防严惩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深刻汲取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实以案促改。

七、坚持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以能动履职接受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听证等1043人次,精心办好48件代表建议,推动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源动力”。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主动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152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程序性案件信息6830条,公开法律文书145份。创新开展“法治夜市”“法进圩日”“法治宣传来赶集”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创作拍摄《我的答案》《你的样子》等检察工作宣传片,在讲好检察故事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两级院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充分发表检察意见,及时发现纠正检察履职存在的问题,在法律适用疑难复杂问题上统一标准尺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做到认真审查、依法处理。定期召开检律会商会议,优化律师阅卷等服务,办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14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需持续走深做实,检察工作理念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和主动性还有欠缺,着力点、结合点找得不够准;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离“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四是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仍有薄弱环节,顽瘴痼疾整治还需继续加力。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发28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紧扣市委“锚定四稳目标、实现七大突破”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州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为检察铸魂,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和政治轮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履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健全完善检察机关落实党的领导机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聚焦为大局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协同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严防重点领域风险。加大“三农”工作司法保障力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大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力度,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积极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司法保护力度。

三是聚焦为人民司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紧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主题,争取党委政府更大支持,主动与18家市直有关单位深化沟通协作,合力推动“刘莹姐姐工作室”工作品牌提档升级。开展“检护民生”专项监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做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为民实事,加强老弱妇幼残等特殊群体权益司法保护。

四是聚焦为法治担当,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坚决落实《江西省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规划(2023—2027年)》,加快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推动建立健全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轻罪治理体系和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依法全面充分行使检察侦查权。精准监督民事裁判,合力解决民事执行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深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围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好“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

五是聚焦为发展强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雷速体育: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对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加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深化检校合作,健全数字检察制度体系,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持续纠治司法不正之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全面履职,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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